13905292052,152052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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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圆形截面、有色和本色的聚丙烯、聚乙烯热粘而成的复合纤维的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67~33.3dtex,各种长度的低熔点复合短纤维。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29—1986 纺织品调湿的实验用标准大气
GB/T14334—1993 合成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14335—1993 合成短纤维线密度试验方法
GB/T14336—1993 合成短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GB/T14337—1993 合成短纤维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的试验方法
GB/T14338—1993 合成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14339—1993 合成短纤维疵点试验方法
GB/T14340—1993 合成短纤维含油率试验方法
GB/T14342—1993 合成短纤维比电阻试验方法
3、要求
3.1 低熔点复合短纤维质量指标项目为线密度偏差率、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倍长纤维、、疵点、含油率、卷曲数、比电阻八个项目。
3.2 分等规定
低熔点复合短纤维产品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低于合格品的为等外品。
3.3 低熔点复合短纤维质量指标见表
表
|
序号 |
项 目 |
单 位 |
优 等 品 |
一 等 品 |
合 格 品 |
|
1 |
线密度偏差率 |
±% |
10.0 |
15.0 |
20.0 |
|
2 |
断裂强度 |
≥CN/dtex |
3.0 |
2.5 |
2.3 |
|
3 |
断裂伸长率 |
% |
M±25.0 |
M±35.0 |
M±45.0 |
|
4 |
倍长纤维 |
≤mg/100g |
10.0 |
30.0 |
50.0 |
|
5 |
疵点 |
≤mg/100g |
0 |
20.0 |
50.0 |
|
6 |
比电阻 |
≤Ω·cm |
K*106 |
K*107 |
K*108 |
|
7 |
含油率 |
≥% |
0.6 |
0.5 |
0.5 |
|
8 |
卷曲数 |
个/25mm |
16±3 |
16±4 |
16±5 |
注:① M为断裂伸长率中心值,可根据用户需要确定,一旦确定不得任意改变。
② K为比电阻系数。
Q/321183 BH 010-2005
4、试验方法
4.1 线密度的测定
按GB/T14335规定执行。
4.2 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按GB/T14337规定执行,仲裁时用CRE型。
4.3 倍长纤维的测定
按GB/T14336规定执行。
4.4疵点的测定
按GB/T14339规定执行。
4.5比电阻的测定
按GB/T14342规定执行。
4.6含油率的测定
按GB/T14340规定执行。
4.7卷曲数的测定
按GB/T14338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 低熔点复合短纤维按本标准表中所有项目进行检验
5.1.2 定等规定按表中各项考核指标评等,并以其中最低的一项作为该批的等级
5.2 组批规定
5.2.1 每批产品必须是原料、设备、产品规格、工艺条件相同的产品。
5.2.2 同一规格产品,原则上按每天三班连续生产量划分为一批。
5.3 取样
按GB/T14334规定执行。
5.4 实验室条件
试验室标准大气为:湿度20±2℃
相对湿度62%~68%
其他参照GB6529中的规定执行。
5.5 验收时,如发现产品质量与数量不符合成品验收单与磅码单时在货到使用单位一个月 内向生产厂提出复检,逾期不予受理
5.6 任何一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产品到厂一个月内可提出复检,复检须经双方同意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5.7 验收时公量差异不超过0.5%,不予索赔。
6、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6.1 包装后应在外印刷明显不褪色的标志,印刷时要防止油漆渗入包内污染纤维,标志应写明厂名、商标、规格、颜色、等级、标准号、净重、生产日期等。
6.2 产品的包装必须保证产品的品质不受损伤,并便于储存和运输。
6.3 不同批号、等级和规格、颜色的纤维应分别包装。
6.4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检验单。
6.5 产品运输时防止雨淋、暴晒忽然站上尘土。
6.6 成品应按批号、等级分别堆放,成品应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防止受潮暴晒。
7、其他
如用户有特殊技术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另定协议。
丹阳市曙光纤维有限公司